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合肥城东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肥液晶向建设合肥城东支行融资授信7.65亿元(融资授信期限2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合肥液晶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7亿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为合肥液晶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62亿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2.825亿元。因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情况按月汇总披露。
本公司2025年4月16日和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54亿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号)。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液晶做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合肥液晶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做担保的风险可控。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液晶96.80%股权,对合肥液晶具有绝对控制权,其他少数股东持股票比例极小,故未按持股比例做担保。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2.06亿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48.23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22.42%,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未使用额度43.83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78%。除以上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1.在线沟通需求
2.报价及方案设计
3.合作及生产
4.现场安装调试
5.人员培训
6.售后支持